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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辦欠薪先啃硬骨頭(圖)
12月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傢發改委、公安部等9部門聯合召開會議,要求各地確保元旦、春節前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新京報》))
對於農民工來說,辛苦瞭一年,不管掙多掙少,最後能把錢揣進腰包回傢過年,那就是最大的快樂。中央9部門聯合部署、聯合執法,顯示瞭治理欠薪的決心,其中的兩項具體要求對10人以上集體討薪快速立案和結案,對人均1000元以上的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其主旨顯然在於突出重點、難點,先啃硬骨頭,而非表明對其他欠薪案不重視甚至不管不問。如此舉措,贏得瞭廣泛贊揚。而贊揚之餘,也有不少好的建議,值得有關部門聽取。
建議之預防
別總靠事後追討
治理欠薪,今年有一個新式武器可用,那就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瞭“惡意欠薪罪”。不過,欠薪者坐不坐牢,哪怕把牢底坐穿,農民工拿不到工錢也是枉然。自從有瞭農民工群體就有瞭欠薪問題,有關部門的治理大多表現為事後追討,集中打擊,臨時抱佛腳,搞“大會戰”,以至於年年欠年年討,年年討又年年欠,循環往復欠薪問題真的無解嗎?有沒有更好的辦法根治欠薪問題?
當然有,其基本思路是變事後討薪為事先預防欠薪,把治理欠薪的“關口”前移。
其一,建立工資按月支付制度。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往往不是一兩個月的工資,而是半年甚至一年的工資。一些企業平時隻給工人發放生活費,到年終時才結算工錢,這大大增加瞭欠薪的風險。為此,有關部門應作出明確規定,所有用人單位必須按月支付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費等,杜絕“平時隻發生活費,年終結算工資”的違法行為,盡量降低欠薪風險。
其二,建立“欠薪保證金”制度。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有時候是老板跑掉瞭,有時候是老板沒錢支付。為此,在企業登記註冊時,或在某個工程開工之前,應要求企業根據註冊資金和用工規模向政府部門繳納一定的“欠薪保證金”,如果該企業出現欠薪情況,政府部門先責令該企業支付,企業無力支付的,由政府部門動用“欠薪保證金”支付。這樣,即使企業破產或老板跑路,也不會影響工人領到屬於自己的報酬。
其三,建立政府先行墊付制度。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有時是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有的欠薪企業甚至沒有進行工商登記,情況較為復雜。為瞭確保每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政府應在“欠薪保證金”之外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由財政支出,當工人工資被拖欠時,如果其他方式仍無法解決,政府部門則動用“應急周轉金”先行墊付工人工資,然後由有關部門通過執法或由法院通過拍賣向欠薪企業追回工資。“應急周轉金”是一種兜底的制度,是最後一條防線。
晏慶盛
建議之衡量
抓大千萬別放小
國傢關註農民工工資已經很久瞭。由於國傢的關註,現在的大環境對農民工討薪非常有利。其實,就算是9部委不召開這個特別的會議,那些用工單位對集體討薪也格外慎重,怕他們人多勢重,鬧出動靜來不好收場;對於人數少的討薪者,如果拖欠他們的金額比較大,欠薪者也會格外小心,畢竟這些錢是農民工的血汗錢,逼急瞭說不準會跳樓、拜財神,或者給勞動部門送“錦旗”,引發公眾關註,於欠薪的單位或個人也不利。說不定到最後欠薪者的損傷會更大。
那麼,最難討薪的農民工就是勢單力孤者,欠薪金額也不算太高,既不能集體討薪,又犯不著跟欠薪者“急”,討薪多半隻能靠欠薪者的心情和良心。表面上看,這樣的例子不多,其實不然。現在,很多傢庭小作坊就是這樣,他們用工量不大,小作坊又不招眼,拖欠工人的工資很隨意。他們變著法地克扣工人工資,有的是以不發下個月的工資來拖住農民工。農民工走法律途徑討薪吧,維權成本高,劃不來;想越位討薪,又不敢折騰,隻得忍氣吞聲。
這樣看,如此的欠薪小案例,政府部門也不能忽視,應當想方設法地保護好小案例中的農民工的利益。換句話說,打擊惡意欠薪,也不能抓“大”放“小”啊。
黃齊超
建議之深究
防止欠薪倒逼樓市
要防止借拖欠農民工工資倒逼樓市調控政策。在當前樓市調控政策的大背景下,有多少房地產商出現瞭資金緊張?又有多少工地可能會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確實應該早作防范。同時,會不會有房地產企業借機拖欠農民工工資,來倒逼樓市調控政策?這非常值得警惕。
要深究拖欠農民工工資背後的工程腐敗。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很多時候是由於工程非法的層層轉包,導致利潤空間有限,施工方不得不偷工減料,結果導致質量問題。如此必然導致工程款的給付遙遙無期,進而牽連到支付農民工的工資。當然,也有一些無良老板,直接打農民工工資的主意,賺黑心錢。無良老板要治,還不如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線索,好好查查工程非法轉包和背後的腐敗。
莫禮君
建議之監督
限時結案需監督
對比往年的情形,這樣的“當天立案並在7日內結案”無疑又讓人感覺眼前一亮。那麼,有瞭“當天立案並在7日內結案”就能讓農民工過“不差錢”的年,高高興興回傢過團圓年嗎?畢竟,這終究隻是“會議要求”,連起碼的“內部規定”都算不上,在中央文件精神、會議精神“走”到地方習慣性走樣的語境下,地方執法監管部門會不折不扣執行嗎?
再從過去一些地方幫助農民工討薪動機看,也隻不過是為瞭怕欠薪的農民工鬧事,出於維穩才不得不站出來。因為相關部門被動性幫助民工討薪,導致這麼多年隻見形式,到頭來還是存在民工工資被克扣、拖欠現象。這顯然在無聲地提醒我們,勢必在“會議要求”後把工作部署做得更細,比如要求處理過程公開透明接受公眾監督,比如將“限時結案”率與績效掛鉤,多方面強化對各地執法部門進行監督。
民工討薪問題,已經不是一個“人道主義”問題可以解決可以不解決,可以早解決可以晚解決。隨著社會的發展,它已經上升為影響社會和文明和諧時代問題。既然多部委作出有助於避免過去一些部門拖沓解決民工欠薪問題的要求,就該強化對相關執法監管部門的監督,使其變過去的“要我幫民工討薪”為“我要幫民工討薪”。
賀成
音響後級系統
建議之時間
不能總是看年關
辛辛苦苦忙一年,歡歡喜喜回傢團圓。這是對每個在外打拼者的美好祝願。對於農民工來說,帶著血汗錢回傢,是最好的交代。離春節還有近2個月,9部委召開專門會議,部署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與往年不同之處在於,本次會議重點放在瞭細節方面,不僅提出明確辦結時間,也明確瞭責任主體,設立瞭為農民工維權提供無償服務的法律援助點,而且,還對因拖欠工資可能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提供應急周轉金作為應急保障,可謂決心很大,用心良苦。這就讓農民工兄弟討薪有瞭底氣,不再為討薪不成,求告無門流淚。樂觀地估計,今年農民工為討薪難走極端的新聞會難見。真替農民工兄弟高興。
重低音電容推薦
不過,9部委專門召開會議,似乎又說出瞭一個事實,就是仍有些地方政府部門,在解決農民工工資被拖欠工作中存在問題,沒有制訂一個常態的農民工工資兌付機制。有的可能有,但很可能存在執行不力問題。所以,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關鍵還在於制度建設,制度有瞭,還要不折不扣地去執行,對於違反政策法規、不負責任的單位個人,給予嚴格追責。
晴川
三言兩語
●治理欠薪,事先預防顯然優於事後追討。
韓玉
●從9部委會議內容,我們不難看出,國傢相關部門關註點在惡意拖欠農民工的“大案”、“特案”上。我們也有理由相信,在政府部門的嚴格關註下,那些惡意欠薪的“大案”、“特案”將會銷聲匿跡。
牛錛
●那些不起眼的“小案”是不是也要關註一下,打擊惡意欠薪,抓“大”別放“小”啊。
徐圖之
●訴諸悲情迎合潮流行為藝術,各種各樣的討薪方式都曾一一上演,與此同時,這實際上還是每年年終必不可少的執法樣本。
謝穎登
●預防欠薪比打擊、追討欠薪更重要。隻要各地各級政府切實為農民工著想,把解決欠薪問題當做一項重要的政績來抓,將其與官員升遷相掛鉤,相信欠薪問題就有可能予以根治。
劉志偉
●又已是接近歲末年終的時刻,農民工討薪難的話題再次引發關註。如果分析近年來農民工討薪難問題的發展脈絡,可以毫不費力地發現,這其實也是一部維權運動的進化史。
馬麗
●如果不能讓農民工工資月清月結,或按勞動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成為常態化,僅僅依靠年關歲尾的集中清理,總歸不是長久之計。
後級換電容
林濤
本文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1
12月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傢發改委、公安部等9部門聯合召開會議,要求各地確保元旦、春節前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新京報》))
對於農民工來說,辛苦瞭一年,不管掙多掙少,最後能把錢揣進腰包回傢過年,那就是最大的快樂。中央9部門聯合部署、聯合執法,顯示瞭治理欠薪的決心,其中的兩項具體要求對10人以上集體討薪快速立案和結案,對人均1000元以上的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其主旨顯然在於突出重點、難點,先啃硬骨頭,而非表明對其他欠薪案不重視甚至不管不問。如此舉措,贏得瞭廣泛贊揚。而贊揚之餘,也有不少好的建議,值得有關部門聽取。
建議之預防
別總靠事後追討
治理欠薪,今年有一個新式武器可用,那就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瞭“惡意欠薪罪”。不過,欠薪者坐不坐牢,哪怕把牢底坐穿,農民工拿不到工錢也是枉然。自從有瞭農民工群體就有瞭欠薪問題,有關部門的治理大多表現為事後追討,集中打擊,臨時抱佛腳,搞“大會戰”,以至於年年欠年年討,年年討又年年欠,循環往復欠薪問題真的無解嗎?有沒有更好的辦法根治欠薪問題?
當然有,其基本思路是變事後討薪為事先預防欠薪,把治理欠薪的“關口”前移。
其一,建立工資按月支付制度。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往往不是一兩個月的工資,而是半年甚至一年的工資。一些企業平時隻給工人發放生活費,到年終時才結算工錢,這大大增加瞭欠薪的風險。為此,有關部門應作出明確規定,所有用人單位必須按月支付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費等,杜絕“平時隻發生活費,年終結算工資”的違法行為,盡量降低欠薪風險。
其二,建立“欠薪保證金”制度。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有時候是老板跑掉瞭,有時候是老板沒錢支付。為此,在企業登記註冊時,或在某個工程開工之前,應要求企業根據註冊資金和用工規模向政府部門繳納一定的“欠薪保證金”,如果該企業出現欠薪情況,政府部門先責令該企業支付,企業無力支付的,由政府部門動用“欠薪保證金”支付。這樣,即使企業破產或老板跑路,也不會影響工人領到屬於自己的報酬。
其三,建立政府先行墊付制度。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有時是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有的欠薪企業甚至沒有進行工商登記,情況較為復雜。為瞭確保每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政府應在“欠薪保證金”之外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由財政支出,當工人工資被拖欠時,如果其他方式仍無法解決,政府部門則動用“應急周轉金”先行墊付工人工資,然後由有關部門通過執法或由法院通過拍賣向欠薪企業追回工資。“應急周轉金”是一種兜底的制度,是最後一條防線。
晏慶盛
建議之衡量
抓大千萬別放小
國傢關註農民工工資已經很久瞭。由於國傢的關註,現在的大環境對農民工討薪非常有利。其實,就算是9部委不召開這個特別的會議,那些用工單位對集體討薪也格外慎重,怕他們人多勢重,鬧出動靜來不好收場;對於人數少的討薪者,如果拖欠他們的金額比較大,欠薪者也會格外小心,畢竟這些錢是農民工的血汗錢,逼急瞭說不準會跳樓、拜財神,或者給勞動部門送“錦旗”,引發公眾關註,於欠薪的單位或個人也不利。說不定到最後欠薪者的損傷會更大。
那麼,最難討薪的農民工就是勢單力孤者,欠薪金額也不算太高,既不能集體討薪,又犯不著跟欠薪者“急”,討薪多半隻能靠欠薪者的心情和良心。表面上看,這樣的例子不多,其實不然。現在,很多傢庭小作坊就是這樣,他們用工量不大,小作坊又不招眼,拖欠工人的工資很隨意。他們變著法地克扣工人工資,有的是以不發下個月的工資來拖住農民工。農民工走法律途徑討薪吧,維權成本高,劃不來;想越位討薪,又不敢折騰,隻得忍氣吞聲。
這樣看,如此的欠薪小案例,政府部門也不能忽視,應當想方設法地保護好小案例中的農民工的利益。換句話說,打擊惡意欠薪,也不能抓“大”放“小”啊。
黃齊超
建議之深究
防止欠薪倒逼樓市
要防止借拖欠農民工工資倒逼樓市調控政策。在當前樓市調控政策的大背景下,有多少房地產商出現瞭資金緊張?又有多少工地可能會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確實應該早作防范。同時,會不會有房地產企業借機拖欠農民工工資,來倒逼樓市調控政策?這非常值得警惕。
要深究拖欠農民工工資背後的工程腐敗。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很多時候是由於工程非法的層層轉包,導致利潤空間有限,施工方不得不偷工減料,結果導致質量問題。如此必然導致工程款的給付遙遙無期,進而牽連到支付農民工的工資。當然,也有一些無良老板,直接打農民工工資的主意,賺黑心錢。無良老板要治,還不如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線索,好好查查工程非法轉包和背後的腐敗。
莫禮君
建議之監督
限時結案需監督
對比往年的情形,這樣的“當天立案並在7日內結案”無疑又讓人感覺眼前一亮。那麼,有瞭“當天立案並在7日內結案”就能讓農民工過“不差錢”的年,高高興興回傢過團圓年嗎?畢竟,這終究隻是“會議要求”,連起碼的“內部規定”都算不上,在中央文件精神、會議精神“走”到地方習慣性走樣的語境下,地方執法監管部門會不折不扣執行嗎?
再從過去一些地方幫助農民工討薪動機看,也隻不過是為瞭怕欠薪的農民工鬧事,出於維穩才不得不站出來。因為相關部門被動性幫助民工討薪,導致這麼多年隻見形式,到頭來還是存在民工工資被克扣、拖欠現象。這顯然在無聲地提醒我們,勢必在“會議要求”後把工作部署做得更細,比如要求處理過程公開透明接受公眾監督,比如將“限時結案”率與績效掛鉤,多方面強化對各地執法部門進行監督。
民工討薪問題,已經不是一個“人道主義”問題可以解決可以不解決,可以早解決可以晚解決。隨著社會的發展,它已經上升為影響社會和文明和諧時代問題。既然多部委作出有助於避免過去一些部門拖沓解決民工欠薪問題的要求,就該強化對相關執法監管部門的監督,使其變過去的“要我幫民工討薪”為“我要幫民工討薪”。
賀成
音響後級系統
建議之時間
不能總是看年關
辛辛苦苦忙一年,歡歡喜喜回傢團圓。這是對每個在外打拼者的美好祝願。對於農民工來說,帶著血汗錢回傢,是最好的交代。離春節還有近2個月,9部委召開專門會議,部署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與往年不同之處在於,本次會議重點放在瞭細節方面,不僅提出明確辦結時間,也明確瞭責任主體,設立瞭為農民工維權提供無償服務的法律援助點,而且,還對因拖欠工資可能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提供應急周轉金作為應急保障,可謂決心很大,用心良苦。這就讓農民工兄弟討薪有瞭底氣,不再為討薪不成,求告無門流淚。樂觀地估計,今年農民工為討薪難走極端的新聞會難見。真替農民工兄弟高興。
重低音電容推薦
不過,9部委專門召開會議,似乎又說出瞭一個事實,就是仍有些地方政府部門,在解決農民工工資被拖欠工作中存在問題,沒有制訂一個常態的農民工工資兌付機制。有的可能有,但很可能存在執行不力問題。所以,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關鍵還在於制度建設,制度有瞭,還要不折不扣地去執行,對於違反政策法規、不負責任的單位個人,給予嚴格追責。
晴川
三言兩語
●治理欠薪,事先預防顯然優於事後追討。
韓玉
●從9部委會議內容,我們不難看出,國傢相關部門關註點在惡意拖欠農民工的“大案”、“特案”上。我們也有理由相信,在政府部門的嚴格關註下,那些惡意欠薪的“大案”、“特案”將會銷聲匿跡。
牛錛
●那些不起眼的“小案”是不是也要關註一下,打擊惡意欠薪,抓“大”別放“小”啊。
徐圖之
●訴諸悲情迎合潮流行為藝術,各種各樣的討薪方式都曾一一上演,與此同時,這實際上還是每年年終必不可少的執法樣本。
謝穎登
●預防欠薪比打擊、追討欠薪更重要。隻要各地各級政府切實為農民工著想,把解決欠薪問題當做一項重要的政績來抓,將其與官員升遷相掛鉤,相信欠薪問題就有可能予以根治。
劉志偉
●又已是接近歲末年終的時刻,農民工討薪難的話題再次引發關註。如果分析近年來農民工討薪難問題的發展脈絡,可以毫不費力地發現,這其實也是一部維權運動的進化史。
馬麗
●如果不能讓農民工工資月清月結,或按勞動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成為常態化,僅僅依靠年關歲尾的集中清理,總歸不是長久之計。
後級換電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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