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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背後,是作者對“人民的股神”的意淫
原標題:《人民的名義》背後,是作者對“人民的股神”的意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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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義士
毫無疑問,我們正作為犧牲者在親歷歷史。中國股市先天不足造成的歷史原罪無法追贖,新的剝奪再次發生……作為一個把稿費積蓄全部投入股市的流通股東,今天我必須發出我的吼聲:我憤怒!——2005年11月,江蘇省作協副主席周梅森(《人民的名義》作者)寫下瞭三封點擊1.8億次的公開信。
彼時的周梅森,是金豐投資(如今被綠地集團借殼)的第一大流通股股東,作為巴菲特式價值投資的信徒,“在一次次被套補倉中持有瞭該公司70餘萬股流通股”。
而12年前的那個4月,證監會正式推動瞭股權分置改革。
這讓周梅森感覺到,自己要被搶劫瞭。
除開作傢身份,周梅森曾是江蘇最早10個坐進“大戶室”的股民。
歷史原因所限,2005年之前中國證券市場上有近70%的股票是未流通的,這些未流通股的持股成本極低,如果放進市場流通,則對另外30%已流通股股東不公平。於是各公司都根據本身實際情況,讓未流通股股東按照某種比例台中二手冰櫃收購向流通股股東進行經濟補償。
當時比較常見和公允的價格是每10股送3股。
作為金豐投資的第一大流通股股東,炒股已經虧瞭300萬的周梅森當然非常關註送股的比例。當聽說金豐給出的政策是10送3.2(後調整為10送3.5)時,周梅森拍案而起,連寫三封公開信,其中第二封信的標題“愷撒的歸愷撒,人民的歸人民”成為後來中國證券市場的標志性用語。
由於自身名人效應以及文字感染力,周梅森第一次代表瞭“人民的名義”——當寫下“七千萬股民的投資信心喪失殆盡,遠離毒品,遠離股市!”時,全國嘩然,各地股民慕名支持。為此還有網站起標題稱其為“股市義士”,他也在同年入選為中央電視臺年度十大經濟人物。
最終,金豐投資成為中國第一傢因為中小股東不同意而股權改革被否的上市公司,股價也不出意料應聲下跌10%。
兩年後,周梅森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話語裡有些許內疚”:“其實,當時市場平均水平是10送3,金豐投資送的遠遠超過瞭這個水平。”
周還說“當時深度套牢,財富縮水40%,很悲慘……但當時要不被套牢,就參與不瞭後邊這個大牛市,我在這輪牛市一下增加瞭10年的財富,股改開啟瞭偉大的牛市,仍未看到牛市結束的步伐,感謝尚福林主席!
台中中古設備買賣 “地方經濟的亂象”
2017年2月,《南方周末》采訪周梅森,周表示《人民的名義》一書的完成,要感謝他經歷的一場官司。
那場官司的起因是2009年時,江蘇東寶糧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向原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1200萬元(後改制為淮海農商行,簡稱銀行),江蘇豐裕糧油(以下簡稱A公司)為B公司提供擔保。如你所料,後來B公司還不起錢瞭,擔保方A公司同樣也沒錢。
此時A公司的法人找到瞭在當地頗有財力的周梅森,說B公司在銀行還占著些股份,你隻要能幫B公司把錢還上,B公司的銀行股就歸你瞭。
於是2009年12月,周梅森替B公司還瞭1200萬元,而B公司持的是銀行法人股,無法轉至自然人名下,就先把股權登記至A公司名下代持,周梅森作為1200萬股權的隱形股東。雙方約定,半年內無法轉讓至周,就由A公司將股權轉讓給合規人,收益歸周所有。
到瞭2014年,A公司經營遇到瞭困境,向周梅森融資2700萬元(此前周已投資150萬元),A公司決定再給周195萬銀行股權,而原1200萬股權因銀行分紅贈股已變成1560萬股,合計1755萬股。但上述股權轉讓一直沒有辦理登記過戶。
而A公司同時又為瞭向銀行貸款,將以上股權再次反擔保給其它關聯公司,2014年4月,這筆股權被多傢法院查封。
周梅森向法院起訴,要求A公司及該銀行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將中古設備收購上述股權登記至自己名下。官司經歷瞭一審二審,從徐州打到南京,但最終仍然敗訴。
在該專訪中,周說,“手持股權證自以為高枕無憂的我就此卷進瞭兩年多的股權官司,它讓我深刻地瞭解瞭中國地方經濟的亂象,對人性也有瞭更深刻的認識,而這場股權官司就此走進瞭《人民的名義》,我就是小說和電視劇裡股權被賣掉的倒黴的大風公司的工人們。我和工人們一樣,陷到這個官司裡面去,此前幾十年賺的錢損失瞭。”
可以說這個案子激發瞭周梅森將《人民的名義》寫下去的靈感,可是他說錯瞭,這不是地方經濟的亂象,他和劇中大風廠的倒黴工人也完全不是一碼事。
他早就知道法律規定個人持銀行股不能超過2%,卻還是以企業名義持股高達50%。無論這種投資是為瞭幫朋友的忙,還是為瞭增值,都建立在弄虛作假的基礎上。
周的遭遇無關“民營企業倒閉潮”和“資金鏈斷裂”,而是一場因為無視法律而導致的失敗投資。嚴格來說,真正的“地方經濟亂象”,正是以企業代持的手段違規購買法人股、超比例投資持有銀行股權的周梅森本人。
而在劇裡,周編劇為那些“和自己一樣倒黴”的大風公司員工,安排瞭一個兜底方案:達康書記讓政府出錢,財政口2000萬公安口1000萬,為大風員工解決安置費問題。
這種安排不是偶然的,在此前周所著小說中,就有地方政府負責拯救被淘空上市公司的情節。
重看“反腐神劇”
《中國廣播電視學刊》曾刊載文章認為反腐劇自2004年後開始衰落,是緣於“作品內容雷同、因無法創新而喪失瞭活力”——自20世紀90年代後期到21世紀初的幾年裡,反腐劇已經從改革劇演變成為一個類型的標準模式:圍繞著一個焦點案件,正義的一方要還原犯罪事實,反方則利用各種辦法掩蓋事實,進而揭示出這一簡單案件背後的更大的利益糾紛,最後在一批主持正義的幹部的堅持之下,案件真相大白,背後反方領導幹部的腐敗問題被揭示出來。
如果按照這個模式來解讀,一片叫好的《人民的名義》,似乎與10年前的反腐劇經典模式並無本質差別。
比如其中代表根正苗紅中央意志的沙“瑞金”,攪碎瞭漢東省的原有人事結構,憑借著從最高檢攜尚方寶劍而來、高風亮節平定天下的侯“亮平”,協同脾氣又臭又硬的老幹部陳“巖石”,依靠宮廷政治和尚方寶劍理順瞭漢東省的政治清明和制度建設。
難怪作傢連清川在看完《人民的名義》後會發出驚嘆:“這到底是周梅森一廂情願的中國政治文明,還是真的就是中國本來要朝向的政治文明?靠著一群剛正不阿的清官,帶來一個依然依靠陳舊的人治體系來維持和保護公民的安全和財產的國傢?”
然而,如果發現周梅森原本就慣於用非正常手段維護自身利益、將自身過錯開解為世道險惡、當利益受損時希望政府兜底、當順風順水時選擇“感謝尚福林”時,也就不難理解《人民的名義》為何依然保留臉譜化人物描寫和青天式人治套路瞭。
隻可惜,不知下一次“10天就能過審反腐劇”的風口,要等到何年何月瞭。(來源:金十財經,特此感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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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原因所限,2005年之前中國證券市場上有近70%的股票是未流通的,這些未流通股的持股成本極低,如果放進市場流通,則對另外30%已流通股股東不公平。於是各公司都根據本身實際情況,讓未流通股股東按照某種比例台中二手冰櫃收購向流通股股東進行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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